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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虹旗象徵尊重多元文化 中市府打造友善城市

近期婚姻平權議題引發各界討論,有部分人士疑似誤解「彩虹旗」所代表的意涵,台中市政府社會局指出,彩虹旗包括紅、橙、黃、綠、藍、紫色6種顏色,象徵人權、力量、希望、自然、自由及藝術,也象徵性別平等,市府依性別平等委員會之決議,在世界人權日升彩虹旗,象徵尊重多元文化及性別平等,積極打造友善城市。

「用愛包容差異,用理解化解恐懼」台中市長林佳龍今(6)日在總質詢中表示,彩虹旗的意義應被還原,代表彩虹多色並存,希望社會不同的價值觀,彼此包容欣賞;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決議市府今年續升彩虹旗,讓更多人了解彩虹旗的意義,同時,市府也尊重其他不同意見,任何團體如想表達訴求,均可提送性平會討論研議,透過平台理性溝通。

針對婚姻平權議題,林市長說,台灣社會經過對話,慢慢產生交集,但也產生一些誤解,希望透過不斷地溝通,化解不必要的誤會,只有以愛為出發點,才能互相包容欣賞。

社會局指出,「彩虹旗」為美國藝術家為人權及平權運動所設計,近年台灣的社會團體引進之後,融入台灣在地文化重新定義六色彩虹。紅色代表「人權」,人享有自主、多元選擇自由,也應受到尊重、保障,不可被剝奪與限制,也不該以異性戀、特定階級的單一標準來衡量其價值。

橙色則代表「力量」,即集體展現的力量,代表不分性別、族群及不同性傾向的人民,都能夠團結起來,集體展現力量。黃色則代表「希望」,即勇往直前打造希望種子,雖然個人力量薄弱,面對的處境儘管複雜且險惡,仍可開拓社會思考多元未來的空間,也創造了希望的種子。

綠色代表「自然」,即看見差異,自然展現本性,也就是無論是親情、友情及不同性別之間等等各式各樣不同的愛,是普遍存在於自然環境,也理應受到尊重
藍色代表「自由」,即自主多元;紫色代表「藝術」,即活出自我,創造繽紛藝術,勇於活出自我。

台中市政府在性別平等委員會的決議下,繼去年在新市政大樓、豐原陽明大樓及台中州廳3處市府辦公廳舍懸掛彩虹旗,今年預計在12月10日至12月17日台中同志遊行周時懸掛,持續依維護人權的普世價值,推廣友善多元性別的觀念。(12/6*11)*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陳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602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教育文化,生活資訊
  • 發布日期: 2016-12-06
  • 點閱次數: 2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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