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議會今(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朱元宏詢問,市府依據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決議,做為懸掛彩虹旗的依據。他希望明年8月1至7日慶祝原住民日時,新市政大樓、豐原陽明大樓及台中州廳等3處辦公廳舍,也高掛原住民16族與平埔族圖騰旗幟。
對此,秘書處長李如芳表示,如果經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決議的話,市府很樂意配合,宣揚原住民多元文化的精神。
林市長表示,其實不只是原住民,針對弱勢團體的關心,只要大家有反映他都十分重視,在談婚姻平權、兩性議題時,也是從這角度來考量,任何在社會上比較無法發聲的團體,政府均應儘量協助給予公平發展的機會,所以市府才依據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決議懸掛彩虹旗。
由於原住民、客家、身心障礙或是同志等族群,在某種程度下都是在主流社會比較受到壓抑的一群,讓各族群的權益都能獲得保障都他施政的重點,而如何協助弱勢團體,讓台中真正成為公平正義的社會,市府會持續朝這個方向努力。
社會局表示,國內推動性別平等政策的中央法源包括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聯合國大會所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即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設立,而在地方的法源則是各地方行政規則,像是台中市政府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台中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等規定。
朱元宏、洪金福兩位市議員也關心在立法院審理的「婚姻平權」修正案,可能衝擊現有民法、刑法規定,以及對性別的認定。
社會局表示,現有司法實務對於性別認定的見解,採生理結構的定義,如釋字第490號解釋、民法及刑法等等,皆是以此為原則,但戶籍法規部分,已經有不少市縣允許同性伴侶註記,未來無論是修民法或另立法,有關婚姻平權及家庭概念可能會與時與法俱進。
(12/9*12)*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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