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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建議明年原住民日懸掛各族圖騰旗幟 中市府:如經決議樂意宣揚原民多元文化

台中市政府依性別平等委員會決議,在世界人權日起為期一週懸掛彩虹旗,象徵尊重多元文化及性別平等。有議員建議市府明年原住民日也應懸掛原民16族與平埔族圖騰旗幟,秘書處長李如芳表示,如經相關委員會決議通過,市府很樂意配合宣揚原住民多元文化精神;市長林佳龍也強調,市府重視弱勢族群權益的保障,會持續努力營造公平正義的環境。

市議會今(9)日進行市政總質詢,市議員朱元宏詢問,市府依據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決議,做為懸掛彩虹旗的依據。他希望明年8月1至7日慶祝原住民日時,新市政大樓、豐原陽明大樓及台中州廳等3處辦公廳舍,也高掛原住民16族與平埔族圖騰旗幟。

對此,秘書處長李如芳表示,如果經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決議的話,市府很樂意配合,宣揚原住民多元文化的精神。

林市長表示,其實不只是原住民,針對弱勢團體的關心,只要大家有反映他都十分重視,在談婚姻平權、兩性議題時,也是從這角度來考量,任何在社會上比較無法發聲的團體,政府均應儘量協助給予公平發展的機會,所以市府才依據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決議懸掛彩虹旗。

由於原住民、客家、身心障礙或是同志等族群,在某種程度下都是在主流社會比較受到壓抑的一群,讓各族群的權益都能獲得保障都他施政的重點,而如何協助弱勢團體,讓台中真正成為公平正義的社會,市府會持續朝這個方向努力。

社會局表示,國內推動性別平等政策的中央法源包括性別平等政策綱領、聯合國大會所通過「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CEDAW)以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等相關法律,台中市性別平等委員會即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設立,而在地方的法源則是各地方行政規則,像是台中市政府性別平等委員會設置要點、台中市政府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設置要點等規定。

朱元宏、洪金福兩位市議員也關心在立法院審理的「婚姻平權」修正案,可能衝擊現有民法、刑法規定,以及對性別的認定。

社會局表示,現有司法實務對於性別認定的見解,採生理結構的定義,如釋字第490號解釋、民法及刑法等等,皆是以此為原則,但戶籍法規部分,已經有不少市縣允許同性伴侶註記,未來無論是修民法或另立法,有關婚姻平權及家庭概念可能會與時與法俱進。
(12/9*12)*社會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社會局趙先生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37014

  • 市府分類: 社會福利
  • 發布日期: 2016-12-09
  • 點閱次數: 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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