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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中小學性別探索課綱與教材選用標準符合法令 並兼顧學生年齡與心智發展

有議員關切台中市中小學性別探索課綱與教材選用的標準。台中市政府教育局表示,學校採用的課程內容均符合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基本能力指標,相關教學計畫也經校內會議審議,在符合法令並兼顧學生的年齡與心智發展下執行。此外,依《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家長為學校性平會組成代表之一,將持續邀請家長參與校園性平教育推動,提升教學成效。

市議員黃馨慧今(13)日召開記者會關心性別探索課綱與教材的選用標準,並建議學校使用的教材須先與家長委員會公開充份溝通、共同審議。

市府教育局表示,教育部已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基本能力指標,台中市各中小學相關宣導活動及課程內容設計均須符合該項指標;另外,各領域課程及教學計畫也經過校內會議審議,須兼顧學生的年齡、心智成熟度,並符合相關法令,才能執行。

依據《性別平等教育法》規定,學校應設置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任務包括研發並推廣性別平等教育之課程、教學及評量,且家長為該委員會組成代表之一。

教育局強調,家長是校務發展的重要助力與推手,今年性別平等教育計畫的推動重點在於促進家長共同參與性別平等教育的相關研習與親子活動,將與學校持續積極邀請家長參與性平教育事務推動,提升課程教學內涵及成效,落實「尊重包容、平等關懷」之性平教育精神。(1/13*11)*教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教育局洪小姐

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55106

  • 市府分類: 教育文化
  • 發布日期: 2017-01-13
  • 點閱次數: 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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