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保局長白智榮表示,依照現行法規規定,電池汞含量限值為1ppm以下及鎘含量限值為20ppm以下,若超過標準值,將造成環境及健康的危害。經市府日前抽查提燈製造業1家、電池販賣業8家、提燈索取機關2家及宮廟1家,結果皆無違規情形。
環保局指出,廢乾電池屬公告應回收的廢棄物,台中市去年廢電池回收量(含乾電池、鉛蓄電池及鈕扣型電池)約計1,369公噸,提醒民眾應妥善回收,勿當成一般垃圾丟棄或隨意棄置於環境中,並遠離水源及避免濕氣,以防酸液滲漏。此外,也可拿到轄內各區清潔隊協助檢測剩餘電量,可將其裝配至鬧鐘、玩具、手電筒等低電量產品上,讓資源有效循環、物盡其用。
另外,提醒民眾可優先選購充電電池,並注意商品是否有「回收標誌」圖樣及「廢電池請回收」字樣,電池外觀如有破裂、變形和漏液時應避免使用;此外,不使用時應靜置於陰涼乾燥的地方,可降低電池自放電程度,且避免以金屬容器盛裝,並放置於絕緣容器內,以免造成電池短路。
環保局呼籲,台中市超過3,000多家商店提供廢電池回收服務,包括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藥妝店、無線通信業及攝影器材業等。另外也可交付清潔隊資源回收車回收,切勿隨意丟棄,以免造成環境汙染。
(2/16*16)*環境保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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