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本案民眾抱怨檢舉未獲妥善處理,市府衛生局表示,經查該民眾是在4月21日向衛福部提出檢舉,並非市府;但市府也早在4月26日就接獲不同民眾的相同投訴,已在當日稽查,共查獲1萬5608.4公斤有疑慮產品,已當場封存不得出售。但因部分有效日期標籤無法辨識,已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要求該公司負責人到局說明,釐清違規情節,後續將依相關事證依法處理並對外說明,絕對毋枉毋縱。
市府警察局第一分局偵查隊表示,有該公司員工於4月28日向警方檢舉,指該公司負責人曾要求送貨時將過期肉品商標撕下、換上未過期的包裝,該員工認為這將嚴重危害民眾健康,因此出面向警方檢舉。
偵查隊受理後,即以詐欺、食品安全管理法等規定,報請台中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目前已針對該公司違法行為進行蒐證,並追查肉品上下游相關動向。
偵查隊也表示,經清查該公司轄區清水分局大楊派出所報案資料,該分局近期內也沒有接獲檢舉或查辦過期肉品重貼標籤案件。(5/5*1)*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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