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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行政助理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行政助理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1名
有效期間(迄) 2025-07-31
資格條件 學歷要求:國中以上。
國中學歷須具工作經驗3年以上,高中職學歷以上須具工作經驗2年以上。
工作項目 一.孔廟及2處忠烈祠(北區、豐原區)全區環境清潔(需使用割草機、吹葉機、修籬機、電鋸等)、男女廁所打掃暨植栽綠美化維護種植、花圃及園區樹木修剪等維護。
二.簡易水電維護(水龍頭、電燈、電源、馬桶..等汰換修復)。
三.協助祭典(春秋祭國殤、祭孔、祈福許願、六藝研習班等活動及庶務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例如園區門窗修復、油漆、水池清洗…等)。
工作地址 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北區雙十路二段30號)暨豐原區忠烈祠(豐原區水源路坪頂巷23號之5號)
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所辦理報名(404011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30號,聯絡電話04-22332264#19林先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助理」。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一)個人簡歷表或所方提供之應徵職缺申請表(表格內容需有大頭照照片、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個人自傳版面請以整齊乾淨為原則,手寫或電腦繕打皆可。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駕照(機車50cc以上)等證明文件影本。
(四)勞保投保明細(無者免附)。
(五)其他證照(如退伍令、水電相關證照等,無者免附)。
三.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及實作,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
四.無「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六、八點各款之一者。
連絡人 助理員 林仁傑
連絡電話 (04)2233-2264,(04)2234-226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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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07-18
  • 發布日期: 2025-07-1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孔廟忠烈祠聯合管理所
  • 點閱次數: 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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