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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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4年7月31日前(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所辦理報名(404011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二段30號,聯絡電話04-22332264#19林先生)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行政助理」。 二.請檢附下列資料(請以A4大小格式製作並依序裝訂): (一)個人簡歷表或所方提供之應徵職缺申請表(表格內容需有大頭照照片、工作經歷及簡要自傳);個人自傳版面請以整齊乾淨為原則,手寫或電腦繕打皆可。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駕照(機車50cc以上)等證明文件影本。 (四)勞保投保明細(無者免附)。 (五)其他證照(如退伍令、水電相關證照等,無者免附)。 三.甄選方式:採書面審查並擇優、適者辦理面試及實作,時間另行通知(如資格條件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經錄取者,由本所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倘應試者非合適得從缺。 四.無「臺中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行政助理進用及管理要點」第六、八點各款之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