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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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職務預訂僱用期間:本案為現缺,僱用期間以被代理人請假及申請留職停薪期間為限,得代理至該員回職復薪前一日(約至115年10月31日)止。受僱期間如代理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者,經本機關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救助或資遣補償。 (二)薪資標準: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5等280薪點標準支給(約為139.1*280=38,948元,尚需扣除勞保、健保等自付額)。。 (三)本處目前「獸醫職務代理-約僱人員」共有3職缺(僱用期限不同),依規每人僅能正取1職缺。請應徵者填寫履歷表時,務必勾選欲應徵職缺,及填寫意願序位1、2、3,逕行確認是否合於徵才公告資格條件,並請檢附相關佐證資料。 (四)資料齊備並合於本處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其餘人員恕不另行通知。 (五)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六)本次公開徵才經甄試錄取正取者,由本處通知當事人,並依規辦理報到事宜;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處得予從缺。 (七)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洽04-23869420轉111人事管理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