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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東勢區公所約僱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人員(技士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6-01-05
資格條件 (1)具中華民國國籍。
(2)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及熟悉個人電腦及Office。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各款情事。
(4)具公務機關約僱、職務代理或臨時人員等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5)具營造公司、土木包工業、工程顧問公司、技師事務所等與工程相關工作經驗者佳。
工作項目 (1)市府水利局部分科別業務(與水土保持工程科、水利工程科、水利養護工程科、雨水下水道工程科等科相關)
(2)農業部所屬機關業務(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農田水利署等相關)
(3)區內分里轄區里辦公處及民眾反映零星工程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
報名方式 (1)意者請檢附臺中市東勢區公所約僱人員甄選報名表(如附件)、身分證暨相關學經歷證明文件影本。
(2)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請加註應徵「農建課職代約僱人員」,於報名截止日(115年1月5日)前以掛號逕寄42352臺中市東勢區豐勢路518號東勢區公所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或親送至本所秘書室收文處加蓋收文章戳,逾期不予受理。
(3)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證明文件未檢附或檢附不齊,視為不合格);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其他 (1)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分發人員報到前一日(預訂115年10月中下旬)或代理原因消失為止。
(2)錄取人員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薪點折合率為139.1元,相當月支新台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退金自付部分等費用),期滿應無條件解僱,且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補償。
(3)報名相關事宜請電洽(04)25872106分機30(高主任)、59(徐課員);工作內容相關事項,請電洽(04) 25872106分機24(周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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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5-12-26
  • 發布日期: 2025-12-26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區公所‧人事室
  • 點閱次數: 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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