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由:說明「變更台中港特定區計畫(配合臺中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藍線建設計畫)道路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兼供道路使用)案」之計畫範圍,展示相關圖說資訊,並依需用範圍土地之土地登記簿所載住所,以書面通知土地所有權人,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利害關係人及公民、團體之陳述意見,作為擬訂都市計畫之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