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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格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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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南屯區公所長期以工代賑人員徵才公告 公告期間:即日起至115年2月26日 公告職缺:臺中市南屯區公所長期以工代賑人員1名 工作內容:社會福利及社會救助相關業務 工作地點:臺中市南屯區公所 工作時間:上午8時至17時30分(12-13時及17-17:30為輪流值班時間);周休2日 工作期限:自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當年度扶助契約期滿,且考核成績優良者,得予續約,惟次年度仍需符合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資格,且扶助之累計年限最長為兩年。 薪 資:月薪新臺幣29,500元(依據勞動部公布之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應徵資格: 1. 年滿16歲以上(未成年人請檢附法定代理人同意書),高中或高職以上畢業或在學學生。 2. 115年度臺中市列冊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3. 語文能力:通曉國、台語。 4. 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及文書處理。 5. 領有機車或汽車駕駛執照佳。 報名方式: 1. 一律採通信報名,符合資格者請檢附下列文件: (1) 臺中市政府以工代賑人員扶助申請表(含2吋脫帽正面照片1張、基本資料、聯絡電話、學經歷、專長,曾任本市以工代賑人員者請註明曾任以工代賑歷程)。 (2) 115年臺中市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 (3) 個人自傳(500字至1000字)。 (4) 102年起勞保加退保資料(備註欄不隱藏,可親至或以自然人憑證上勞保局網站調)。 (5)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或目前在學學生證影本或在學證明。 2. 報名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社會課長期以工代賑人員」,並於115年2月26日前(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以掛號郵寄方式寄至臺中市南屯區公所社會課 陳先生收(地址:臺中市南屯區永春東路679號)。 3. 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將擇優另行通知面試,擇優錄取,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通知及退件。 4. 本案職缺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5. 甄選通過需送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審查,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核定進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