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者小君在爸爸過世後被安排到機構居住,幾乎沒有人來探視。經法院裁定由團體擔任監護人之後,透過每月1次的訪視、陪同購物及親子旅遊等活動,小君見到猶如家人的社工人員定期來訪相當開心,並於日曆上紀錄社工員探視的日期,成為她生活中最大的期待之一。
社會局長呂建德表示,由社福團體擔任監護人,最重要價值是以家人身分讓個案感受到關愛與依賴,在情感上及權益保障上扮演不可或缺的角色,市府運用公益彩券盈餘,從民國100年起與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合作辦理成年監護職務服務,截至105年10月止共有23名經法院裁定,由弘道擔任失依、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受監護宣告需求的成年身心障礙者監護人。
呂局長指出,監護人除了法律上規定執行生活照顧、護養療治、財產管理等法定代理人職務外,更重視的是對個案的情感支持及社會參與,讓身心障礙者不只有家人,更有家可回,中市目前心智障礙者人數約2萬7千人,需要更多團體一起來擔任監護人,成為身心障礙者另一個家人,如果有諮詢需求請洽弘道老人福利基金會04-22069898 陳社工、社會局04-22289111分機37319 施社工。(12/8*8)*社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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