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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5年1月5日起30天。
二、公告地點: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梧棲區公所、清水區公所、沙鹿區公所、龍井區公所及大肚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各1份。
四、公開說明會日期與地點如下: (一)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上午10時整假本市沙鹿區公所5樓禮堂( 臺中市沙鹿區鎮政路8號)舉行。 (二)115年1月16日(星期五)下午2時30分假本市清水區公所3樓禮堂(臺中市清水區鎮政路101號)舉行。 (三)115年1月19日(星期一)上午10時整假本市大肚區公所5樓禮堂(臺中市大肚區沙田路二段646號)舉行。 (四)115年1月26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假本市梧棲區公所4樓禮堂(臺中市梧棲區中和街66號)舉行。 (五)115年1月28日(星期三)上午10時整假本市龍井區公所5樓禮堂(臺中市龍井區沙田路四段247號)舉行。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之參考。 |